发布时间:2024-05-27
5月16日,印度财政部税务局发布第08/2024-Customs(ADD)号通报称,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4年2月20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、沙特阿拉伯及中国台湾的季戊四醇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,决定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,分别为中国345.15美元/吨、沙特阿拉伯300.15美元/吨和中国台湾499.01美元/吨。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05.42.90。该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。
地址:中国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918博天堂路1号 电话:086-631-3791777 传真:086-631-3791678 电子邮件:yxb08@timsun.cn
友情链接: